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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徐山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张洪波 | 时间:2016-04-13 13:17 | 点击数次 | 【加为收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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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徐山中心小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我区教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赣榆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三)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四)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五)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对师德表现、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内容,具体参照《塔山二小教师综合考核方案》、《塔山二小师德考核方案》、《塔山二小请假办法》、《塔山二小专任教师考核办法》。
1.思想道德 主要考核教师的思想素质(指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思想等)、师德素养(指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教育教学能力 主要考核教师的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等)、工作能力(指教学能力、科研能力、骨干作用、管理能力等)等方面。
3.教师出勤 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指出勤、病假、事假、旷职等情况)。
4.工作实绩 主要考核教师目标完成(指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工作效能等)、学生发展(指综合素质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等)、成果表彰(指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其他表彰等)等情况。考核教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情况。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教学质量要求为依据。
5、学额及工作量
学校根据教师任课情况、班级学生数字等情况核算教师的工作量得分和学额得分。
6、特殊贡献
学校根据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学校突发事件等情况,设突出贡献奖,对在以上五项工作中无法体现的特殊教师的特殊工作给予奖励,由学校党支部、校委会研究决定。
说明:学校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对副校级、中层干部等管理人员应给予不低于班主任的津贴,对其他教辅、工勤人员的工作折算相应的工作量。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切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五、考核办法
(一)我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定数量的教职工代表等组成,领导全镇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绩效考核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自评和互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任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评价。根据考核细则认真操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三)考核程序
考核中遵循客观、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采用各校评价与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教职工进行综合测评,完小评价部分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报中心校同意后,自主采用其他适当的方式对教职工进行综合测评。
(四)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15%,其余根据考核情况决定。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及时予以纠正: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并被学校查实或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的;
7.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五)考核反馈
考核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要不断完善教职工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力求全面反映教职工业绩和贡献,努力提高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公信力。
(六)考核申诉
教师对绩效考核组织流程、结果等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对申诉应给予正面答复。
六、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部分。教干及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全年共发放10个月。考核优秀及合格+的享受考核等级奖,全年共发放10个月。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原则上不享受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但此部分工资计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并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的基础性岗位津贴。
(三)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并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A、考核奖
凡年度考核合格者,教职工个人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的80%部分即可为本人获得。B、教干、班主任津贴
(1)经中心校考核,班主任工作达标者,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200元,每年按十个月计算。
(2)教干津贴:中心校副校长每月220元,中层干部中,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完小校长每人每月210元,完小教导主任每人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对教干实行考核,分教师评议和业绩两部分,不合格者每月扣除20元。
(中层领导由校长室考评,考核格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教干津贴依次递减10元。)
C、绩效积分奖
根据《塔山二小教师业务考核考评细则》,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评,核定教职工个人业务考评得分,奖全区绩效奖金兑现余额,以分代款进行发放。
教职工个人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A+B+C
                                                   连云港市徐山小学
                                                   2015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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