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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徐山中心小学
关于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随着夏季来临,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巩固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成果,全面加强和预防学生防溺水暨校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防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小学(含幼儿园,下同)要高度重视,认真从身边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严格落实2016年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做好学生防溺水暨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麻痹思想,秉持积极有为的态度,认真研究总结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经验教训,查找工作薄弱环节,从安全教育宣传、隐患排查整治、交通及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园安全防范、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汛期及地质灾害防范、防止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学生自身防护能力的培养和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方面入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规范校园安全常态管理,扎实推进安全能力建设,努力避免和减少各类校园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管理
(一)切实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
1.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学校要把防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迅速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项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制作手抄报、宣传橱窗设计、让学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调动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自己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引导学生自我分析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开展防溺水“十个一”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利用期中考试前后召开家长会的时段和放暑假前分别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开展一次学生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各学校要通过专题专栏、安全教育片、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公益短信、放学前1分钟提示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不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3.营造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各学校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出预防溺水宣传标语,重要部位张贴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提示语,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预防溺水教育提示标牌,开辟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各班级要出一期防溺水知识黑板报,深入宣传,反复提醒,做到防溺水知识人人皆知、防溺水意识入心入脑。
(二)切实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教基一司〔2016〕23号)要求,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访、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围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与每一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指导、督促学生家长落实好监护职责和义务。各校要抓紧于5月17日前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红头加盖基教一司骑缝章版本,见附件1,把图片打印纸质)发放到每一位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交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切实做好建档备案。要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教育部要求,如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求在上报事故信息的同时附上家长签字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达学生监护人,确保做到不漏一人,确保有学生家长反馈。在周末、节假日、高考、中考及学校自行安排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要通过有效方式将调整的作息时间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醒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学生离校期间安全。
(三)切实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
1.明确并落实管理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将防溺水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个年级(处室)负责人、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层层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教育和督促每一位教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将防溺水工作做细、做实。对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校园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对校园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学生安全。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的河道、池塘、水坑、在建工地、取沙池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和危险路段。三是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校园及周边危险地段和水域管理台账》,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告镇、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责任方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范责任。
3.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落实家长接送或路队护送等防护措施;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坚持每节课课前点名,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置,严防学生上课期间外出游泳;加强午间值班值守,要及时清点人数,严防在校午休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严防学生进校后溜出校园;积极会同团委、妇联、村委会等部门单位组织机构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使他们在节假日期间有人照管和监管。
4.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周末和假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5.健全防溺水档案管理。在认真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的同时,各学校要注重过程资料积累,及时将文字、图片等资料收集归档。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
各学校要在5月初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基础上,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各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要督促本辖区村小、幼儿园做好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隐患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