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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完小、教学点和幼儿园:
为有效预防师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我区教育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车辆日益增多,交通隐患也随之增加,各学校、幼儿园,特别是靠近道路两旁的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将越来越严峻。学校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必须切实增强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对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师生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各学校幼儿园和要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学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进一步强化对学校交通安全的管理
各学校(园)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1.强化校门口值守工作。上放学期间,学校保安、值班教干教师要加强校门口值守工作,班主任要送队到校门外,并指导学生有序离校。
2.加强学生路队建设。按学生出行方向及路线合理编排路队,在不同的路口实时分队。培养路队长,提高学生安全出行的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学生出行组织纪律性教育。
3.进一步发挥小黄帽作用。小黄帽是教育局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交通安全举措,相关学校要继续配齐学生小黄帽,进一步发挥小黄帽的安全警示作用,保证学生路队整齐、美观、安全。
4.完善标线标识。临路学校,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施划标识标线。在复杂路段,划分学生疏散通道、家长接送等候区等。校门口有快速道路的,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在集中放学时段要安排值班人员对道路定时封闭。
三、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的养成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1. 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徒步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2.加强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
3. 加强乘车安全教育。严格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和幼儿。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发现“黑车”、“超员车”、“超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四、加强家校联系工作
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宣传、交警、司法、交通等部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特别提醒家长,不得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
五、集中开展一次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学校、幼儿园自接通知时起,立即开展一次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校、涉师生交通安全隐患。将学校交通安全现状、工作措施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形成材料(主要是步行学上下学学生组织情况),于9月28日上午下班前,报校安全办,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13815683683。材料要求实事求是,语言简炼,条理清晰。
六、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制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心校将不定期到学校督查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是学校执勤制度、学生放学纪律,以及应急响应情况等执行情况。
学校将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凡因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