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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赣榆区教育系统宣传氛围营造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专校、直属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赣榆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建态势,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创建氛围营造行动工作任务如下:
各学校内均设立2块以上大小不低于2平方米、美观并相对固定的健康教育、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设立电子显示屏的学校每天滚动播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学校围墙、墙面均设立固定、规范、美观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学校网站首页设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
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各学校依据《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开展禁烟工作。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赣榆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