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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村小故事”征文评比的通知

作者:东流水 | 时间:2016-04-05 16:16 | 点击数次 | 【加为收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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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小:

现将区教育局《关于举行“村小故事”征文评比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领会本通知精神,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撰写参评,参加者不分年龄。中心完小的教师也可将曾经在村小的教育经历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撰写参评。具体指标:驻驾庄小学15篇,桑行小学1篇,郭葛布小学1篇,中心完小(必须是村小的教育故事,可安排在村小任教过的)5篇。电子稿418日前由学校统一传教科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关于举行“村小故事”征文评比的通知

各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主旋律,挖掘校园内先进事迹,寻找村小感人故事,经研究,区教育局教育学会、初教科联合在全区小学开展“村小故事”征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现在村小任职的教干、教师

二、征文内容

村小故事是村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历史传承的载体,是学校精神的具体再现。教师可围绕如下方面内容撰写:

1.尊师爱生故事;2.爱岗敬业;3.课堂教学改革;4.教师专业发展等。

三、征文要求

1.故事要有一定的典型性,要蕴含一定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对教师成长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2.叙事要完整,要体现思想性和趣味性的统一。

3.文字清新质朴,字数在12002000字之间。

4.题目自拟,不能以“村小故事”为题。

5.严禁抄袭、杜撰,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本次征文限定村小教师,严禁中心小学教师参加。

7.名额分配:每所村小2篇,办学点1篇。

8.由中心小学统一发送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稿一份发至教育学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份发至初教科周加强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征文格式

电子稿题目为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作者单位、学校为小四号楷体居中,一级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粗,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均为单倍行距

五、征文时间

420

六、评比办法

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比,评出团体优秀组织奖,个人一二等奖若干名,择优在《赣榆教育报》刊登,并结集出版。

希各校认真组织发动,并利用此次征文契机,梳理村小的历史,加强村小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村小的教育教学质量。

                                           赣榆区教育局教育学会

                                           赣榆区教育局初教科

                                              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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