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连云港市徐山中心小学 >> 德育工作 >> 关爱工程 >> 正文内容

正文内容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法用法,做遵纪 守法好少年”暑期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杨少华 | 时间:2016-06-29 09:38 | 点击数次 | 【加为收藏】 | 【打印文章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法用法,做遵纪

守法好少年”暑期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专校:

为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法犯罪,促进健康成长,不断夯实和安赣榆建设基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暑期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75-9月30

三、活动主题

主题是“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要求学生结合学习、生活实际,以征文、书法、绘画等法治作品的形式,反映游览法治文化公园,观看法治宣传展板,上法制课,收看法治漫画、影片、节目、新闻等活动过程中感受到的法制教育、学法心得感想等。

四、活动内容

(一)征文作品:题目自拟,文体形式除诗歌外其余不限。小学生控制在600字以内,中学生控制在800字以内。统一A4纸打印。征文封面:标明作品标题、学校、班级、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征文标题宋体二号字,正文仿宋三号字,其中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为楷体三号字。

(二)书法作品:含软笔、硬笔作品,字体不限。

(三)绘画作品:含油画、水彩画、水墨画、漫画等。

书法和绘画作品应在作品显要位置标明标题、学校、班级、学生姓名和指导老师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也可另附纸张标明。

参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版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负,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由教育局成立评审组,负责对作品进行评选:征文、书法、绘画分别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活动主办单位将联合对获奖学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汇编成册,供各中小学生学习使用。

上一篇:赣榆区人民医院走进徐山小学宣传用眼卫生

下一篇:没有了

发表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