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职称量化评审表进行调研修改的通知
各学校:
由于2014年教师系列职称将严格按照省市职称部门要求,实行“有岗申报、评聘合一”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师资处要求,现对2013年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职称量化评审表的操作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学校、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以学校为单位将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具体要求如下:
1.建议和意见要有针对性,要明确量化表中的具体加分项目的存在问题和修稿建议;
2.学校在汇总时,要进行梳理,同类问题要合并处理。
3.请各学校务必于
的电子稿发:[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____________学校2014年职称评审建议。
附件:1.《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2.《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3.《连云港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4.《连云港市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赣榆县教育局师资科
2014年5月9日
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申报人: 申报学科: 材料编号:
项目 |
量化细则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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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测评 |
群众测评 |
同意率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80%得2分,75%得1分。 |
5 |
|
||||
必备 条件 |
达标内容 |
1.教师资格、学历、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均达到规定要求。 2.任职资格、班主任培训、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考核、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管教师还须认证培训)等均达规定要求。以上缺项不评审。 |
15 |
|
||||
加分内容 |
1.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 2.硕士学位加2分,博士学位加3分,不累计加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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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加分 |
资历 |
现城镇任 教 |
教学一线13年以上,从第1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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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农村任 教 |
教学一线10年以上,从第11年起,每超1年加0.5分。 |
|||||||
专业培训 |
参加省、市、县区级骨干培训分别加3、2、1分;普通培训分别加2、1、0.5分。(不含必备培训项目) |
3 |
|
|||||
支 教 |
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或认可,参与对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交流)定期1年加1分;1学期加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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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工作 |
量化指标 |
1.担任事实班主任工作每超过规定年限1年加1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辅导员、网管员等)减半加分,累加至5分。 2.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集体(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限报3项) 3.获省、市、县区级教育工作表彰,分别加4、3、1分。累加至4分(限报3项) 4.获市“333工程”校长、班主任系列各层次分别加4、3、2分。 (3、4两项,同称号不分年度取高计分。) 5.获省、市、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5、4、2分,累加至5分。获以上级别的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2分。(限报3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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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 工作 |
量化指标 |
1.获省、市、县区级基本功(专业技能、专业研究能力)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8、6、4分,市级分别加6、4、3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分;获以上级别优质(秀)课奖降1档加分;优秀案例(教学设计/课件/录像课/试题等)比赛,省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加2、1、0.5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优秀案例类累加至5分。 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名师、新秀)、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研员)等)分别加5、3、2分。 3.获市“333工程”教师系列各层次分别加4、3、2分。 (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 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 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3、2、1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 (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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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考评成绩 |
学校教学实绩排序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计20、18、15分(评审时根据学校性质类别具体确定分值)。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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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工作 |
量化指标(论文类限报2篇,课题限报1项) |
1.获省、市、县区级科研成果奖(核心成员)、表彰等分别加5、3、1分。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累加至5分。 2.综合对申报人论文著作(论文、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鉴定后分别加15、12、10、8分。(含发表及获奖论文,教育叙事征文。) 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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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示范 |
指导青年教师 |
被指导青年教师业绩成果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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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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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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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农村学校指县区以下(不含县区政府所在地)学校。2.表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均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3.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
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申报人: 申报学科: 材料编号:
项目 |
量化细则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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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
群众测评 |
同意率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80%得2分,75%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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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 |
达标内容 |
1.教师资格、学历、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均达到规定要求。 2.任职资格、班主任培训、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考核、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管教师还须认证培训)等均达规定要求。以上缺项不评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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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内容 |
1.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 2.本科学历1分,学士学位2分,硕士学位以上3分,不累计加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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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加分 |
资历 |
现城镇任 教 |
教学一线11年以上,从第12年起,每超1年加0.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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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农村任 教 |
教学一线8年以上,从第9年起,每超1年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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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 |
参加省、市、县区级骨干培训分别加3、2、1分;普通培训分别加2、1、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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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教 |
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或认可,参与对农村、薄弱学校支教(交流)定期1年加1分;1学期加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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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
量化指标 |
1.担任事实班主任工作每超过规定年限1年加1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辅导员、网管员等)减半加分,累加至5分。 2.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班集体(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共限报3项) 3.获省、市、县区级教育管理工作表彰的,分别加5、3、1分。累加至5分。(限报3项) 4.获市“333工程”校长、班主任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5、3、2分。 (3、4两项,同称号不分年度取高计分。) 5.获省、市、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5、4、2分,累加至5分。获以上级别的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2分。(限报3项)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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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
量化指标 |
1.获省、市、县区级基本功(专业技能、专业研究能力)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8、6、4分,市级分别加6、4、3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分。获以上级别优质(秀)课奖降1档加分。优秀案例(教学设计/课件/录像课/试题等)比赛,省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加2、1、0.5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优秀案例类累加至5分。 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分别加5、3、2分。 3.获市“333工程”教师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4、3、2分。 (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 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 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3、2、1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 (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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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评成绩 |
学校教学实绩排序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计20、18、15分(评审时根据学校性质类别具体确定分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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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
量化指标(论文类限报1篇,课题限报1项) |
1.获省、市、县区级科研成果奖(核心成员)、表彰等分别加5、3、1分。 2.综合对申报人论文著作(论文、专著、教材等)鉴定后分别加15、12、10、8分。(含发表及获奖论文,教育叙事征文。) 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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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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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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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农村学校指县区以下(不含县区政府所在地)学校。2.表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均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3.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
连云港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申报人: 材料编号:
项目 |
量化细则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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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测评 |
群众测评 |
同意率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80%得2分,75%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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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 条件 |
达标内容 |
1.教师资格、学历、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均达到规定要求。 2.任职资格、班主任培训、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考核、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管教师还须认证培训)等均达规定要求。以上缺项不评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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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内容 |
1.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 2.硕士学位以上加2分,学士加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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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加分 |
资历 |
现城镇任 教 |
教学一线12年以上,从第13年起,每超一年加0.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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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农村任 教 |
教学一线8年以上,从第9年起,每超1年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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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 |
参加省、市、县区级骨干培训分别加3、2、1分;普通培训分别加2、1、0.5分。(不含必备培训项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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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教 |
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或认可,参与对农村、薄弱幼儿园支教(交流)定期2年以上加3分;1年加2分;1学期加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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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工作 |
量化指标 |
1.担任教育管理工作(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网管员))每超过规定年限1年加0.5分,累加至5分。 2.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幼儿活动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共限报3项) 3.获省、市、县区级教育管理工作表彰的,分别加4、3、1分。累加至4分(限报3项) 4.获市“333工程”校长、班主任系列各层次分别加4、3、2分。 (3、4两项,同称号不分年度取高计分。) 5.获省、市、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5、4、2分,累加至5分。获以上级别的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2分。(限报3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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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工作 |
量化指标 |
1.获省、市、县区级基本功(专业技能、专业研究能力)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8、6、4分,市级分别加6、4、3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分;获以上级别优质(秀)课、说课、演课奖降1档加分;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课件、录像课、游戏、环境、成长档案、教玩具等评比,省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加2、1、0.5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此项累加至5分。 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名师、新秀)、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研员)等)分别加5、3、2分。 3.获市“333工程”教师系列各层次分别加4、3、2分。 (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 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 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级公开课(游戏、讲座)分别加3、2、1分,对家长、社区开展各种观摩活动,1次加0.5分,累加至2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 (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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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考评成绩 |
幼儿园班级管理实绩排序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计20、18、15分(评审时根据幼儿园性质类别具体确定分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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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工作 |
量化指标(论文类限报2篇,课题限报1项) |
1.获省、市、县区级科研成果奖、表彰等分别加5、3、1分。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累加至5分。 2.综合对申报人论文著作(论文、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鉴定后分别加15、12、10、8分。(含发表及获奖论文、教育案例及评析、教育叙事征文。) 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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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示范 |
指导青年教师 |
被指导青年教师业绩成果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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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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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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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农村幼儿园指县区以下(不含县区政府所在地)幼儿园。2.表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均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3.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
连云港市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
申报人: 材料编号:
项目 |
量化细则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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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 |
群众测评 |
同意率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80%得2分,75%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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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 |
达标内容 |
1.教师资格、学历、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均达到规定要求。 2.任职资格、班主任培训、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考核、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网管教师还须认证培训)等均达规定要求。以上缺项不评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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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内容 |
1.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 2.本科学历1分,学士学位2分,硕士学位以上3分,不累计加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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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加分 |
资历 |
现城镇任 教 |
教学一线10年以上,从第11年起,每超一年加0.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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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农村任 教 |
教学一线6年以上,从第7年起,每超1年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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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 |
参加省、市、县区级骨干培训分别加3、2、1分;普通培训分别加2、1、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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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教 |
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或认可,参与对农村、薄弱幼儿园支教(交流)定期2年以上加3分;1年加2分;1学期加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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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
量化指标 |
1.担任教育管理工作〔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网管员)〕每超过规定年限1年加0.5分,累加至5分。 2.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幼儿活动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共限报3项) 3.获省、市、县区级教育管理工作表彰的,分别加4、3、1分。累加至4分。(限报3项) 4.获市“333工程”校长、班主任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5、3、2分。 (3、4两项,同称号不分年度取高计分。) 5.获省、市、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5、4、2分,累加至5分。获以上级别的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2分。(限报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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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
量化指标 |
1.获省、市、县区级基本功(专业技能、专业研究能力)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8、6、4分,市级分别加6、4、3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分。获以上级别优质(秀)课奖降1档加分。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盖章的课件、录像课、游戏、环境、成长档案、教玩具等评比,省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加2、1、0.5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此项累加至5分。 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分别加5、3、2分。 3.获市“333工程”教师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5、3、2分。 (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 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 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级公开课(游戏、讲座)分别加3、2、1分,对家长、社区开展各种观摩活动,1次加1分,累加至5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 (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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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考评成绩 |
幼儿园班级管理实绩排序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计20、18、15分(评审时根据幼儿园性质类别具体确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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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
量化指标(论文类限报1篇,课题限报1项) |
1.获省、市、县区级科研成果奖(核心成员)、表彰等分别加5、3、1分。 2.综合对申报人论文著作(论文、专著、教材等)鉴定后分别加15、12、10、8分。(含发表及获奖论文、教育案例及评析、教育叙事征文。) 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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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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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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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农村幼儿园指县区以下(不含县区政府所在地)幼儿园。2.表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均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3.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