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
审核流程
一、镇党委书记审核
审核镇领导班子及成员、镇机关中层正职、村(社区)党组织及其党员正职,以及其他县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各镇督导组要对村(社区)党组织及其党员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前把好关。
二、县委督导组审核
各镇领导班子及成员、村(社区)党组织及其党员正职,以及其他县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镇党委书记审核同意后,报县委督导组审核。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县委督导组审核。
三、上级党组织审核
各镇党委班子和党政正职,以及其他县管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县委督导组同意后,由各镇统一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各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核;各镇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报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审核,并按上级相关要求上报审核。
关于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联系点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所联系的镇党委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以及所联系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报联系的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审核。
机关中层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经单位分管组织人事的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党员大学生村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其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其他基层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对照检查材料由督导组审核后报其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
中共赣榆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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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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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