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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美德“十要”行为规范
一、忠诚于党。
二、文明待人。
三、仪表端正。
四、奉献社会。
五、胸怀宽广。
六、良师益友。
七、传授要准。
八、奉献自己。
九、尊重学生。
十、学会宽容。
赣榆县塔山镇第二中心小学 闫振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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