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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 克
一、简介
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年),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绅士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在哲学上,他批判了唯心主义的天赋观念论,提出了著名的“白板说”,论证了人的知识和观念都是后天从经验中获得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主要著作有:《政府论》(1690)、《人类理解论》(1690)、《教育漫话》(1693)等。在《教育漫话》一书中,洛克阐述了他的绅士教育思想。
二、主要理论
(一)论体育
洛克十分重视绅士的体育。在他看来,通过体育获得健康的身体对于绅士来说是极为重要的。首先,健康的身体是精神快乐和生活幸福的保证,因为“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这是对于人世幸福的一种简短而充分的描绘。”其次,健康的身体是绅士干事业的保证。洛克说,“我们要能工作,要有幸福,必须先有健康;我们要能忍耐劳苦,要能出人头地,也必须先有强健的身体。”但是,洛克所论述的体育主要是身体的保健,也包括一些体育活动。他还认为,儿童需要经常到户外去游戏,稍大一些还要学习击剑、骑马,以锻炼身体。
(二)论德育
洛克认为,“在一个人或者绅士的各种品性之中,德行是第一位的,是最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德行,我觉得他在今生来世都得不到幸福。”一个人有了德行,不仅能获得幸福,也能获得成就。他说:“德行愈高的人,其他一切成就的获得也愈容易。”德行对于绅士如此重要,德育也就自然成为绅士教育的核心了。
在洛克看来,德育应当培养儿童理性、礼仪、坚忍、节制等品德。理性是指克制自己的欲望,它是一切德行与价值的重要原则及基础。仪礼是指处世做事要有优雅的方法和态度。洛克认为“在多数的情形之下,作事态度的影响较之所作的事还要大。”礼仪对于绅士来说十分重要,“是在他的一切别种美德之上加上的一层藻饰,使它们对他具有效用,去为他获得一切他接近的人的尊重与好感。”洛克希望年轻的绅士能够随人、随时、随地都有适当的举止与礼貌,务必使他的一切言谈、容颜、动作、姿 态、位置等全都合适。坚忍是其他德行的保障与支柱。“真正的坚忍是当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灾祸或危险的时候,他都能够镇静自处,尽责不辍。”在洛克看来,坚忍需要勇气,一个人没有勇气是很难尽责的,很难具有一个真正有价值的人的品性。节制是德行的一种基本原则,没有节制能力的人往往一事无成。洛克告诫年轻的绅士:“大凡不能克制自己的嗜欲,不知听从理智的指导而摒绝目前的快乐或痛苦的纠缠的人,他就缺乏一种德行与努力的真正原则,就有流于一无所能的危险。”
鉴于德育的重要意义,洛克建议应当及早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他说:“凡是有心管教儿童的人,便应该在儿童极小的时候早早加以管教。”至于德育的方法,洛克提出了如下建议,教育方法应适合儿童的“心性”,符合儿童的年龄特征。一是要用“说理”的方法。洛克认为,说理要符合儿童的能力与理解力,不是长篇大论的说教。说理的时候,你的举止应温和,即使惩罚他们,态度还是要镇定,要使他们觉得你的作为是合理的,对于他们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二是利用榜样的力量。洛克认为:“在各种教导儿童及培养他们的礼貌的方法中,其最简明、最容易而又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们应该或是应该避免的事情的榜样放在他们的眼前。”三是多练习,少讲规则。洛克认为,儿童不是用规则可以教好的,规则总是会被他们忘掉的,导师和父母应当创造机会给他们一种不可缺少的练习,使他们养成习惯。但是,同时培养的习惯不可太多,否则花样太多,把他们弄得头昏眼花,反而一种习惯都培养不成。四是奖励与惩罚适当。洛克认为,在儿童的德育中奖励和惩罚是应该采用的,但方法应得当。如果妄用奖励与惩罚的办法,那简直是牺牲了他们的德行,颠倒了他们的教育。洛克明确反对体罚,认为体罚是种奴隶式的管教,因为它“所养成的也是一种奴隶式的脾气。教鞭威迫着的时候,儿童是会屈服的,是会佯作服从的;可是一旦不用教鞭,没人看见,知道不会受到处罚的时候,他便愈会放任他的本来的倾向。”
(三)论智育
在智力发展和知识教学关系问题方面,洛克主张智育应以智力发展为重。在他看来,智慧和德行是同等重要的。在智育中,“一切的重大责任是德行与智慧”。洛克将有德行的和有智慧的人并列,认为他们“比一个大学者更加无限可贵。”但他又说:“读书、写字和学问,我也认为是必需的,不过不是主要的工作而已。……学问对于德行与智慧都有帮助。……学问是应该有的,但是它应该居于第二位。”于是,洛克要求教师记住:教师的工作“不是要把世上可以知道的东西全都教给学生,而在使得学生爱好知识,尊重知识;在使学生采用正当的方法去求知,去改进他自己。”
对教学的原则和方法,洛克也作了深入的论述。洛克反对强迫儿童学习,要求诱导儿童学习。他说:“儿童是喜欢变换、喜欢自由的……所以,我们不应该把书本和别种我们要他们去学的事物当作一种任务去强加给他们。这是他们的父母、导师和教员所易忘却的。他们心目中想到了什么要儿童应做的事,他们就急于要使儿童去做,就想不到设法诱导儿童去做了。”他告诫教师,强迫会使学生对于学习产生憎恶的心理。他主张,宁可让学生迟一年学会读书,也不能让学生对学习产生憎恶的心理。他希望教师能设法使学生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从而能进一步学习。
洛克主张应鼓励和培养儿童的好奇心。他认为,儿童的好奇心是一种追求知识的欲望,应该加以鼓励。为此,洛克建议:第一,儿童无论提出什么问题,你不可制止他、不可羞他,也不可使他受到讥笑;你应答复他的一切问题,解释他所要明白的事物,按照他的年龄与知识的能量,使他尽量懂得。第二,采用一些特殊的称赞方法。第三,儿童提出的问题不可忽视,同时也应格外注意,不可使他们得到虚妄的答复。
洛克要求教师在教学时应能集中和保持学生的注意力。他说,教师的“巨大技巧在于集中学生的注意,并且保持他的注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洛克建议教师“应该使儿童尽量明白他所教授的东西的用处,应该使他知道,利用他所学过的东西,他就能够做出以前所不能做的事情了;这种事情能给他以能力,能给他以胜过不懂这些事情的人的真正好处。”
洛克主张教学应由浅入深,分量适中。他说:“你要十分注意,要从明白简易的地方开始,一次教的分量越少越好,要等他们完全掌握了所教的材料,才可以再教那门学科里面的新材料。”
洛克还具体地谈到了一些课程的教学方法。例如,语言课程的教学,他建议采用阅读和会话的方法。在他看来,学习语言的目的是为了日常的社交与交换思想之用,因此,用会话的方法最省时、最适用、最自然。下一篇:古今教育家及其教育思想——陶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