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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梭
一、简介
卢梭(1721-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反封建专制的民主战士,也是划时代的教育家。卢梭一生著作颇丰,内容涵盖哲学、文学、政论等多个方面。他在教育史上的重要著作是《爱弥儿──论教育》。
二、主要理论
(一)论人的天性
卢梭是坚定的“性善论”者。他认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在他看来,儿童之所以乖张任性,不是自然造成的,而是由于教育的不良导致的。卢梭的天性哲学体现在教育上,便要求教育脱离社会文化的监牢而使人性得到发展。教育的任务应该使儿童“归于自然”,弃恶扬善,恢复其天性。也就是说,教育要“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人要成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不是人所造成的人”。
(二)自然教育理论及其影响
卢梭指出:“教育有三个来源:或来自自然,或来自人,或来自事物。人的器官和能力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学习利用这种器官和能力发展是人的教育,从周围事物经验中获得的是事物的教育。”如果在一个人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如果这三方面的教育是一致的,他就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卢梭还进一步指出,“教育的这三种要素,其中自然教育完全非人力所能控制,事物的教育我们对他也只具有一部分的势力;只有人的教育是我们所能够支配的。”因此,应该以自然的教育为中心,使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服从于自然的教育,使这三方面教育相配合并趋于自然的目标,才能使儿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卢梭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自然人并不是回复到原始社会的退化之人,而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即身体强壮、心智发达、能力强盛的“新人”。卢梭猛烈地抨击封建教育。他指出,封建教育不顾儿童天性发展、抹杀儿童天性与成人的区别,以至不根据儿童特点施教,硬将对成人适用的教育强加于儿童,使儿童成为教育的牺牲品。因此,他把儿童的发展和教育划分为四个阶段,主张根据每个阶段儿童的年龄和心理发展特点进行教育。
(二)公民教育理论
在《关于波兰政治的筹议》(1773)一文中,卢梭提出建立国家教育制度和培养良好的公民的思想。卢梭认为教育要培养忠诚的爱国者。爱国主义教育应当从一个人诞生的时候开始。主张从儿童能阅读时就看关于本国知识的书籍,以后随着年龄的增大逐渐理解国家的物产、省区及城市,学习本国的历史以及一切法规,20岁时就是一个良好的公民。另外,主张由国家掌管学校教育,要求儿童受同样的教育。“即使不可能建立一种完全免费的公家教育,不管是哪一处,所收的费应该是放低到使最贫苦的也能付与。”
卢梭有力地抨击了自古以来传统的教育观点,彻底地否定了教室、成人、书本是教育的中心的观念,提出要尊重儿童,重视儿童身心发展的自然行程,教育的一切措施都应根据儿童的需要、能力与兴趣等。这种观点在教育上所起的革命作用,犹如哥白尼在天文学上所起的作用。因此,有人将卢梭誉为教育上的“哥白尼”。当然,卢梭教育思想也有其局限性。如过分强调儿童的需要、兴趣及个人生活经验的价值;强调家庭教育,忽视学校教育;要求离群索居,脱离社会的影响培养“自然人”,反映了其思想偏激的一面,或者说是反社会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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