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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少先队 | 时间:2016-08-16 10:42 | 点击数次 | 【加为收藏】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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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园、科室:

现把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全体教干、党员、教师根据通知精神认真撰写征文,于910汇总我处,严禁网上抄袭!

全体教干、党员每人上交1篇征文,中心完小教师10篇,驻驾庄小学 6篇,桑行教学点2篇,郭葛布教学点2篇,幼儿园2篇。(教干、党员不占本校篇数)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文件

 

赣教办〔20168

 

 


 

关于开展“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专校,局直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卢干景同志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赣委宣发〔201629号)精神,现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主题征文活动。各学校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及教师积极参加此次征文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围绕“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的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畅谈应该向卢干景同志学什么、怎么学、学习成果怎么用以及如何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等问题。

二、征文要求

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字精练,言之有物。字数一般在2000字以内。

三、征文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及教师。

四、截止时间

2016916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文活动由教育局汇总后,择优报宣传部参评。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和部分优秀体会文章将于9月底刊登在《赣榆报》和“红榆伞”微信公众号上。凡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评资格,文责自负。

六、相关要求

各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征文数量和质量。征文要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电子稿于916前发至教育局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继亮, 联系电话:86268622

 

 

 

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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